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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在全系统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09/3/13 23:25:37

锦集支字[2007]04号

各党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和谐姜堰创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发动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员工积极投身和谐创建热潮,推进和谐锦宸建设,根据市建管局党委姜建管局[2007]12号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党支部决定在企业内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希望各党小组、各有关单位对照创建标准,组织员工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在全系统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中共锦宸集团支部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

                        


                          在全系统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全市构建和谐新姜堰动员会议和市委11号文件精神,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力量,推进和谐建筑业建设,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气氛,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认识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
   
    一是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是推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全面小康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企业发展迫切需要用和谐的理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动员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市委11号文件,组织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对构建和谐企业、和谐家庭的认识,增强责任感。

    二是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实现建筑业跨越发展的迫切需求。
近几年来,全市建筑业连续实现了较高速度的增长,为全市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姜堰、建设新农村作出了贡献。按照市委提出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农村”,完成“十一五”建筑业目标任务,需要通过和谐企业、和谐家庭的创建活动,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凝聚一切力量,形成和谐人人有责、和谐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是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丰富和拓展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和谐创建活动是全系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统一体。组织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干部职工教育的全过程,打牢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和谐企业、和谐家庭成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理想和追求,在全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新风尚。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建设和谐建筑系统。营造“人人讲和谐、事事求和谐”的氛围,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生活安康、身心健康、单位秩序优良、环境优美。

三、创建目标

    通过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达到全系统民主法治建设明显加强;干部职工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单位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全系统无违法、违纪案件,家庭邻里无纠纷、无吵架、无违反道德规范现象。

四、创建内容

    1、和谐企业创建。通过创建,促进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工作环境进一步洁化、美化、绿化。通过创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遵章守纪、诚信经营、规范管理、遵章守纪、奉献社会。

    2、和谐家庭创建。通过创建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劳致富、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改善和美化家庭居住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形成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和谐相处的新局面。

五、创建方法

    1、创建活动与建筑业跨越发展相结合。创建活动要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建筑业“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问题,推动建筑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创建活动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相结合。创建活动中,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切实加强党(总)支部的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的先进性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和谐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3、创建活动与“五城同创”相结合。创建活动要与“五城同创”互联互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城同创”的要求,把和谐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4、创建活动与“五五”普法相结合。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达到全系统无违法违纪案件。

六、创建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3月)

    (1)广泛动员。各党(总)支部要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市委领导讲话和局党委文件,使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动员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对照创建标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局党委。

    (2)营造氛围。要利用广告宣传栏、标语、站牌、板报、墙报等宣传方式,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标准等,营造和谐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3)深入宣传。局党委将适时邀请市和谐创建活动宣讲团,对干部职工进行宣讲,进一步理清和谐创建活动的战略意义和奔小康的现实需要。

    2、深入推进阶段(2007年4—10月)

    (1)对照标准,排找差距。各党(总)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创建标准,排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2)落实措施,开展活动。各党(总)支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策划、组织、开展诸如“学习明星”、“创业明星”、“孝顺明星”等系列创建评比创建活动,吸引干部职工、家庭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形成人人讲和谐、个个促和谐的生动局面,努力将各项和谐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3)抓差补缺,巩固提高。活动结束后,各党(总)支部要开展“回头看”活动,再次对照创建标准拾遗补缺,抓差补漏,保质保量地完成创建任务。

    3、申报验收阶段(2007年11月)

    局党委对系统各单位及家庭创建情况进行初审测评验收,并择优向市文明委申报。市文明委将对照标准及考核金细则对申报对象进行抽查、考核。

    4、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2月)

    和谐创建活动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局党委对和谐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家庭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党(总)支部要把和谐创建活动列入2007年工作目标计划,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创建组织机构一把手,并配齐配强创建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周密详实、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

    2、加强指导,选树典型。和谐创建活动内容丰富,各党(总)支部在具体工作中要根据创建标准,加强指导,及时选树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各项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3、强化宣传,正确导向。市各类新闻媒体要全程介入、跟踪报道和谐姜堰创建活动。各党(总)支部要注意选树本单位先进典型,及时与市新闻媒体联系,宣传报道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姜堰建筑业》要开辟专刊、专栏连续报道系统内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情况,引导干部职工踊跃投入到和谐创建活动中来,在全系统营造和谐美好、积极进取、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强势舆论氛围。

附:1、和谐家庭创建标准
    2、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和谐姜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

一、和谐家庭创建标准

    1、生活宽裕。家庭成员积极投身富民创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人人有技术、个个有岗位,勤劳致富,收入逐年增加,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成员有成就感,家庭生活水平较高;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理性消费,努力构建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诚信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无涉及黄、赌、毒、邪等违法犯罪行为;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等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无个人不良诚信记录;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所在工作单位同事或同行有较高评价。

  3、和睦友爱。夫妻间平等宽容,互爱、互敬、互信、互勉、互助、互让、互谅、互慰;尊重、孝敬长辈,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关心、照顾老人,无嫌弃、虐待老人行为;恪守家庭美德,无家庭暴力现象,子女成长环境良好。

  4、团结邻里。邻居间以德为先、以邻为善,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主动配合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体育和公益活动;邻里和所在社区居委会有较高评价。

  5、崇尚文明。家庭学习氛围浓厚,订有书报杂志等刊物,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家长言行举止文明、子女表现良好;环保意识强,庭院绿化、家居美化,田园洁化;积极参加“十星文明户”和“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1、积极发展。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上缴税收、人均创利税增长幅度分别达到当年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固定资产稳定增长,技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创新能力较强,发展后劲足;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发展活力强。

    2、友爱诚信。恪守职业道德,注重企业信誉,公平交易,无制假售假现象;积极回报社会,热心捐助公益事业,在社会上有良好声誉。

    3、依法用工。企业支持工会组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社会劳动保险参保率达100%,无欠缴社会保险费行为;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工资福利正常增长机制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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