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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江苏建筑业发展报告
2017/8/8 16:52:27

         报  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年发展概况

一、主要指标  ┉┉┉┉┉┉┉┉┉┉┉┉┉┉┉┉┉┉4
二、市县情况  ┉┉┉┉┉┉┉┉┉┉┉┉┉┉┉┉┉┉10
三、企业情况  ┉┉┉┉┉┉┉┉┉┉┉┉┉┉┉┉┉┉12
四、市场情况  ┉┉┉┉┉┉┉┉┉┉┉┉┉┉┉┉┉┉14
五、建筑科技  ┉┉┉┉┉┉┉┉┉┉┉┉┉┉┉┉┉┉20
六、质量安全  ┉┉┉┉┉┉┉┉┉┉┉┉┉┉┉┉┉┉23
七、市场监管  ┉┉┉┉┉┉┉┉┉┉┉┉┉┉┉┉┉┉24

第二部分 发展特点 
一、建筑经济运行平稳  ┉┉┉┉┉┉┉┉┉┉┉┉┉┉28
二、区域经济稳中向好  ┉┉┉┉┉┉┉┉┉┉┉┉┉┉29
三、市场开拓取得突破  ┉┉┉┉┉┉┉┉┉┉┉┉┉┉29
四、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30
五、创新驱动步伐加快  ┉┉┉┉┉┉┉┉┉┉┉┉┉┉30
六、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31
七、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31

第二部分 发展目标

一、深化改革 促进发展 ┉┉┉┉┉┉┉┉┉┉┉┉┉┉33
二、推进转型 提升能力 ┉┉┉┉┉┉┉┉┉┉┉┉┉┉34
三、加快“走出去”拓展市场  ┉┉┉┉┉┉┉┉┉┉┉35
四、提升质量 保障安全 ┉┉┉┉┉┉┉┉┉┉┉┉┉┉36
五、加强监管 规范秩序 ┉┉┉┉┉┉┉┉┉┉┉┉┉┉38

   
   本报告所使用统计数据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共同制定的报表制度采集汇总而来,统计范围包括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能范围内所有取得资质的建筑企业(含预拌混凝土、钢结构、门窗、消防等工业企业)数据,不包括省外进入江苏施工的建筑企业数据。该报告对2016年度江苏建筑业发展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供相关单位借鉴参考。

第一部分   2016年发展概况

一、主要指标
(一)建筑业总产值
2016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29549.2亿元,同比增长4.8%,增幅与上年相比持平。
                              
2016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193566.78亿元,江苏占比13.3%(以省统计局统计产值同口径测算),产值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全国排名前5位的省份是江苏、浙江、湖北、山东、四川。

按施工类别划分,房屋建筑施工产值14850.8亿元,同比增长9.8%,占总产值比重50.3%;市政工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专业施工产值分别为2838.2亿元、2757.5亿元、2575.7亿元,同比增长10.5%、2.8%和7.8%;公路和铁路工程、工矿工程、水利和港口航道工程等专业工程产值,同比分别下降6.9%、21.7%、22.0%。

按资质类别划分,全省44家特级资质企业共完成产值7127.7亿元,同比增长21.0%,占建筑业总产值比重为24.1%;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完成产值10264.6亿元,同比下降1.0%;二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完成产值4612.2亿元,同比增长10.1%;三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完成产值2831.0亿元,同比增长1.2%。总承包资质(不含特级资质企业)企业完成产值17707.8亿元,占建筑业总产值比重60.0%。
专业承包企业完成产值4381.7亿元,占产值总量的14.9%,占比较去年同期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一级资质企业完成产值2113.3亿元,同比增长16.1%,二级资质企业完成产值1333.4亿元,同比增长3.5%,由于受新资质标准政策的影响,三级资质企业产值大幅下降,为935.4亿元,同比下降41.4%。

(二)工程结算收入
2016年,建筑企业工程结算收入25392.2亿元,同比增长4.4%,增幅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8个百分点。
    
  (三)企业营业额
2016年,建筑企业营业额31310.3亿元,首次突破3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增幅同比上升了3.6百分点。

                                   
(四)行业利润
全行业利润总额达到1281.7亿元,同比增长1.5%,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3.3个百分点。产值利润率为4.5%,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从类别来看,房屋建筑工程利润总额为696.4亿元,同比增长3.02%,占全行业利润总额的54.3%,占比上升了1.1个百分点;市政工程、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和电力工程等专业工程分别为142.8亿元、131.4亿元、86.6亿元和3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3.9%、3.5%和1.8%;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工程利润总额出现下滑,同比分别下跌5.4%、20.9%、25.03%。

(五)新签合同额
2016年,建筑业签定合同额41507.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8%,同比上升了13.2个百分点,其中,上年结转17023.1亿元,当年新签合同额为24483.9亿元,较2015年同期分别增长了8.5%和15.4%。房屋建筑工程签定合同额同比增长18.9%,市政工程、电力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分别增长12.8%、11.2%、9.5%、7.7%;铁路工程出现较大跌幅,同比下降了28.7%。

(六)竣工产值
    2016年,全省建筑业共完成竣工产值24183.2亿元,同比增长6.6%。按行业类别划分,房屋建筑工程完成竣工产值16302.4亿元,同比增长7.8%,占总竣工产值的 67.4%;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等专业工程竣工产值分别为1697.3亿元、1063.9亿元、1526.4亿元、310.9亿元,同比增长5.9%、4.2%、0.9%和5.3%。铁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竣工产值同比分别下跌14.3%和8.2%。

(七)建筑业增加值
2016年,全省建筑业共完成增加值4173.7亿元,同比增长2.9%,占全省GDP总量的5.5%,建筑业增加值已连续11年保持在全省GDP总量的6%左右。

(八)上缴税金
2016年,建筑业上缴税金1004.6亿元,同比下跌2.4%,全年应交增值税298.99亿元。


(九)人均劳动报酬
2016年,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年均劳动报酬达到52737.1元/人,同比增长5.3%。建筑业从业人员从建筑业获得的收入继续保持增长,为改善城乡生活条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劳动生产率
2016年,全省建筑业劳动生产率达到349430.3元/人,同比增长3.7%。其中,省内劳动生产率为326421.8元/人,同比增长2.04%,省外劳动生产率为388596.2元/人,同比增长5.1%。全行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升,促进建筑业生产效益稳步提高。


(十一)建筑产业现代化
2016年,确定了13个设区市的装配式建筑、成品住房的面积指标,对相关指标也进行了分解。目前,全省共有10个示范城市、68个示范基地和26个示范项目。全年完成5014人次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实训和847人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实训,还针对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开展了500多人次的专项培训。
2016年,全省完成建筑工业化产值3725.04亿元,同比增长10.2%,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81万平方米,竣工装配式建筑面积36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总面积比例4.2%,竣工装配式建筑占竣工建筑总面积的比例3.6%。

(十二)人员情况
全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平均人数(计算劳动生产率平均人数)853.6万人,同比增长2.1%;建筑业年末从业人数786.7万人,同比下跌0.86%,其中省内从业人数507.2万人,同比减少2.6万人,下跌0.5%,出省施工人数279.5万人,同比减少4.3万人,下跌1.5%。
省内从业人员中,本省人员近352.4万人,占省内从业人员69.4%,其中约251.2万人来自农村,占本省施工人数的71.1%;来自兄弟省市的从业人数154.8多万人,占省内从业人数的30.5%。
省外从业人员中,江苏籍出省人数约124.2万人,占省外施工人数的约44.5%,在项目施工地招聘劳务人数约155.3万人,占省外施工人数的55.6%左右;境外施工人数3.1万人,较去年同期减少了约0.7万人,占出省施工人数的1.1%。

2016年,全行业共招收应届大学毕业生4.92万人,较去年同期减少约8100人,其中本省应届大学毕业生3.94万人,占招收大学毕业生总数的81.5%,占全省应届大学毕业生总数的7.2%,较去年以期下跌了1.3个百分点。

注册建造师:截止2017年2月底,全省注册建造师总数266521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282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57219人,占注册建造师总数的21.4%,同比减少了361人;二级注册建造师198306人,占注册建造师总数的74.4%,同比增加了226人,注册建造师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0.4%。
全省临时注册建造师10996人,其中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4009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6987人。

其他注册执业人员:2016年,全省其他专业注册人员共计46290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18318人,造价工程师14005 人,注册建筑师3677人(一级建筑师2227人,二级建筑师1450人),注册结构工程师 4110人(一级结构工程师3314人,二级结构工程师796人),注册工程师3706人(电气工程师1488人、化工工程师511人、公用设备师1707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220 人,注册城市规划师1254人。注册执业人员总数较去年同期增加1354人,增长3.02%

建筑业教育培训:2016年,全省建筑行业参加教育培训人数(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八大类人员)达到464716 人,其中参加安全员(三类人员)教育培训90538 人,占教育培训人数的19.48%;完成建设领域部分岗位继续教育人数16255人,有15138人通过复检换证;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203012人。
全省建筑技经人员(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总人数达到146.5万人,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9万人,技经人员(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同比下降3.9%,技经人员占施工人员比重达23.9%,占比下降了2.9个百分点。

二、市县情况
(一)区域发展情况
2016年,苏南地区建筑业总产值企稳回升,产值9032.5亿元,同比增长2.3%,占建筑业总产值30.6%,较去年同期占比上升5.4个百分点;苏中地区建筑业保持平稳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679.4亿元,同比增长5.4%,占全省产值总量的46.4%;苏北地区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6805.3亿元,同比增长3.8%,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7.4个百分点,占全省产值总量的23.1%。

(二)省辖市建筑业情况
2016年,南通市建筑业总量继续领跑全省,总产值6970.1亿元,与去年同期增长3.5%,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23.6%。
苏南有4市逐步走出低谷,产值总量较去年同期实现了增长,其中,南京市建筑业产值3406.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常州、苏州、无锡等市止跌回升,分别增长6.4%、3.2%、1.8%;镇江同比下跌3.6%;
苏中地区扬州、泰州两市保持平稳增长,产值分别达到3467.5亿元和3241.8亿元,同比增长9.5%和5.4%。
苏北地区连云港市和淮安市增长超过8%,产值分别780.5亿元和1604.6亿元,增长9.8%和8.4%;徐州市、盐城市产值规模小幅增长,同比增长3.2%和0.8%,宿迁市持续下跌,同比下跌2.2%。
南通、南京、苏州、扬州、泰州 5个“建筑强市”产值达到19625.0亿元,同比增长4.4%,占全省建筑业产值的66.5%。


(三)县(市、区)建筑业情况
全省建筑业营业额超百亿元的县(市、区)达到60个,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个县(市、区),其中超200亿元的县(市、区)有32个,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个县(市、区)。全省列入统计的64个县(市、区)上缴地方税收均超过亿元。通州区、海门市、海安县营业额分别达到1647.23亿元、1646.64亿元、1067.57亿元,位列全省前三位。
三、企业情况
(一)产业集中度
2016年,全省一级资质以上企业产值达到20554.30亿元,以一级以上企业产值占总产值比重的方法测算,产业集中度为69.6%,同比下降了2.9%;以企业总数前10%的企业完成产值占比计算,产业集中度为80.6%,同比下降1.8%(前10%企业完成产值23777.3亿元,同比增长2.9%)。

(二)规模企业
2016年,全省建筑业产值百亿元以上企业达到34家,其中200亿元以上企业12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家,300亿元以上企业6家,南通三建、南通二建、苏中建设、中南建筑、南通四建、华建集团等6家企业产值超过400亿元。
2016年,全省产值超亿元企业3354家,同比减少了154家。其中,超100亿元企业34家,同比增加了2家;50至100亿元企业46家;1亿元至50亿元企业3274家,同比减少了156家。

(三)企业资质
全省建筑业企业总数20116家,同比减少1984家。截止2017年1月底,全省具有特级资质的企业44家,新增特级企业资质6家。
从总承包资质等级数量来看,具有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940家,具有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3143家,具有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6839家。
从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数量来看,具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1391家,具有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8375家,具有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7637家。
具有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3225家,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企业527家。
 
(四)资质分类
全省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涉及12个领域共13851项。从资质等级来看,特级资质44项,一级资质1124项,二级资质3786项,三级资质8891项。从资质类别来看,房屋建筑工程5993项、市政公用工程5824项、水利水电工程571项、公路工程313项、机电工程190项、电力工程313项,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是我省施工总承包优势专业。

专业承包资质涉及36个专业领域共27952项。从资质等级来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096项,二级资质12090项,三级资质10461项,不分等级资质3305项;从资质类别来看,建筑装饰装修资质6127项、防腐保温工程3315项、钢结构工程2373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1944项、地基基础工程1606项。超百项的资质类别28项,占专业资质总类的77.8%,其中装饰装修、钢结构、防腐保温、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地基基础、桥梁工程、消防工程等6个专业类别资质超过1000项。
 

     全省工程勘察和设计企业(含设计一体化企业)共计3128家,其中勘察设计企业1448家,设计一体化企业1680家;工程监理企业696家,其中综合资质企业4家,甲级资质企业409家,乙级资质企业223家,丙级资质企业60家;招标代理资质企业688家,其中甲级资质企业162家,乙级资质企业222家,暂定乙级资质企业30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611家,其中甲级资质企业297家,乙级和暂定乙级资质企业分别为286家和22家。

四、市场情况
(一)省内市场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370.9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国有及国有经济控股投资10444.3亿元,增长5.1%;港澳台及外商投资4692.8亿元,增长20.3%;民间投资34233.7亿元,增长6.8%,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69.3%。分类型看,完成项目投资40414.5亿元,比上年增长7.1%;房地产开发投资8956.4亿元,增长9.8%。
投资结构持续调优,第一产业投资293.1亿元,比上年增长26.2%;第二产业投资24673.8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投资24403.9亿元,增长7.1%。第二产业投资中,工业投资24544.4亿元,增长7.9%,其中制造业投资22869.7亿元,增长7.7%。技术改造投资14570亿元,增长14.8%,占全部投资比重达29.5%;其中工业技改投资13603.9亿元,增长10.2%,占工业投资比重达55.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8010.8亿元,增长6.3%。
工程建设: 全省公路里程15.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4657.4公里,新增118.3公里。铁路营业里程2721.9公里,铁路正线延展长度4676.7公里。启动实施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五大领域200个项目,完成投资4000亿元以上。我省建筑企业承建的10万平方米以上小区住宅项目2794个,单跨跨度24米以上工程项目282个,29层以上超高层建筑11251个。
房地产市场:2016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8956.4亿元,同比增长9.8%。 其中住宅用房投资6628.9亿元,同比增长9.0%,占总投资比重74.01%,商业用房投资1246.1亿,同比增长10.2%,占总投资比重13.9%。商品房施工面积5876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其中住宅面积4300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商品房销售面积1396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1265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4%,占销售面积的90.7%。

保障性安居工程:2016年,将国家下达江苏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5万套新开工目标任务落实到1219个项目,把20万套基本建成任务落实到1165个项目。全年实现新开工27.49万套、基本建成27.54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和137%,提前超额完成任务,总计约75万棚户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完成投资1389亿元,比上一年度增加12%。我省新开工项目获开发银行棚改授信883亿元,发放新开工项目贷款770亿元;获得农业开发银行贷款评审566亿元,发放棚改贷款157.6亿元。授信、评审额度和发放贷款额度在全国均位居前列。全年累计发放政策性贷款927亿元,占棚改完成投资额比例为67%。

轨道交通建设:2016年,全省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349.14亿元,建成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新开工南京地铁1号线北延,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无锡地铁3号线、1号线南延线,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等5个项目。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常州在建轨道交通18条线,在建里程约509公里。
南京市建成投运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10号线、宁高一期(机场线)、宁天一期、河西有轨电车共7条线,总里程232.76公里;在建4号线、5号线、宁和一期、宁高二期、宁溧城际、1号线北延、麒麟有轨电车共7条线,在建里程206.34公里。其中4号线土建、安装、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2017年1月投入试运营;5号线试验站围护结构基本完成,其余区段土建工作已展开;宁和一期、宁高二期土建工程已完成,处于安装、装修施工阶段;宁溧城际正在开展土建工程的施工;1号线北延先导段已开始施工。全年累计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130.1亿元。
苏州市建成投运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有轨电车1号线,共3条线,总里程86.09公里;在建4号线、3号线、5号线、有轨电车2号线、有轨电车1号线延伸线,共5条线,在建里程170.53公里。其中4号线施工已基本结束,计划2017年4月份开通试运营;3号线正全面推进车站、区间土建工程施工;5号线首批标段部分车站进行主体围护结构施工,后续中标单位已陆续进场;有轨电车2号线土建工程完成至95%,轨道工程完成80%,设备安装完成60%,装饰工程完成40%;1号线延伸线土建工程完成90%,轨道工程完成65%,设备安装完成40%,装饰工程完成30%。全年累计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111.93亿元。
无锡市建成投运地铁1号线、地铁2号线,共2条线,总里程56.163千米。在建3号线、1号线南延线共2条线,在建里程33.69千米。目前,3号线、1号线南延线正在进行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土建工程累计完成至25%。全年累计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22.51亿元。
徐州市在建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共3条线,在建里程64.35千米。其中1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围护结构完成98%,基坑开挖与支护完成66%,主体结构完成60%,全线土建工程量完成60%;2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围护结构完成70%,基坑开挖与支护完成15%,主体结构完成9%,全线土建工程量完成20%;3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围护结构完成18%,全线土建工程量完成6%。全年累计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45.6亿元。
常州市在建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共1条线,在建里程34.085公里。全线29个车站中已有23个站点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并逐步转入附属工程施工;28个盾构区间中已有13个区间实现双线贯通、4个区间实现单线贯通,其余区间全部进入盾构始发以及掘进阶段。全年累计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39亿元。

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开展了全省智慧城市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调查,重点了解各试点城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在支撑管理、服务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开发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在南京建邺区和盐城城南新区进行试点应用,实现了两个试点城市各部门数据共享。组织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江苏省智慧城市建设验收标准(试行)》,为我省智慧城市创建和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二)省外市场
2016年,省外完成产值12260.7亿元,同比增长6.5%,国内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其中,华南、西南、华中地区增幅均在25%以上,分别增长42.1%、33.1%、25.5%;东北、华北地区降幅较大,分别下降20.3%、16.2%,西北地区下降2.8%。从区域情况来看,建筑业总产值超过300亿元的省外区域市场达到17个,较上年增加了1个,其中山东、安徽市场产值超过千亿元,广东、河北市场超800亿元,北京、上海、天津等市场产值超500亿元,重庆、四川、贵州、福建、海南等市场增幅均超20%,西藏地区增长135.6%。东北三省以及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等市场均为负增长,其中辽宁、吉林市场跌幅超过20%。

(三)境外市场
2016年,全省新批境外投资项目1067个,比上年增长21.3%;中方协议投资14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8.0%。我省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约72.8亿美元,同比下降6.5%;完成营业额约91.1亿美元,同比增长3.9%,居全国第三位;期末在外32403人,同比下降14.5%。其中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36个,较去年减少1个,新签合同额36.9亿美元,同比下降25.3%;完成营业额7.1亿美元,同比下降33%。其中,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孟加拉库尔纳联合循环电站3亿美元,是我省2016年在海外新签的最大工程承包项目。
全省对外劳务合作新签劳务人员合同工资总额4.5亿美元,同比下降12%;劳务人员实际收入总额7亿美元,同比下降7.1%,居全国第4位。
我省在“一带一路”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3.4亿美元,同比增长1.6%。截至2016年底,我省赴“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已覆盖沿线64个国家中的54个。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柬埔寨、泰国、巴基斯坦、马来西亚、越南、印度、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成为我省在沿线投资前10名国别。

五、建筑科技
(一)建筑节能
2016年,全省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7740万平方米、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059万平方米、新增建筑节能量16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9万吨。节能建筑总规模达16.1亿平方米,占城镇建筑的54.8%。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造。开展节能75%和超低能耗被动式绿色建筑试点示范。
全面完成国家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任务。统计完成大型公建1111栋,6734万平方米;国家机关办公建筑1262栋,1746万平方米;中小型公共建筑740栋,395万平方米;居住建筑1679栋,858万平方米。对1103个建筑进行能效测评,451项获得能效测评标识,其中一星级414项,二星级35项,三星级项目2项。

(二)绿色建筑
新批绿色建筑示范市县2个,绿色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3个,完成了10个示范区的验收评估工作。截止年底,我省绿色建筑区域示范增加到62个,已有33个绿色建筑区域示范项目通过验收评估。全省62个区域示范行政区范围内共计60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近6000万㎡,占全省总量的50%;其中:二星级及以上面积占比近60%;运行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423.8万平米,占全省运行标识项目总量的近60%;建成投入使用项目近3500万㎡。累计形成800多家绿色生态相关企业,累计年产值达4000多亿元。
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量1394个(占全国的32.3%),建筑面积达1.45亿平方米(占全国的29%)。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326项,建筑面积3352.4万㎡。其中:一星级标识项目139项,建筑面积1293.4万㎡;二星级标识项目152项,建筑面积1749.5万㎡;三星级标识项目35项,建筑面积309.5万㎡;运行标识8项目,建筑面积104.4万㎡。

(三)科技进步
“软土地基沉降控制刚性桩复合地基新技术与应用”项目获201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严酷环境中混凝土结构钢筋高效阻锈成套技术及工程应用”等5个项目获2016年度华夏建设科技奖;“冬夏双高效空调系统关键技术及建筑节能集成应用 ”等3个项目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铰链式混凝土生态护坡关键技术创新及其推广应用”等4个项目获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南京地铁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等25个项目获江苏省建设优秀科技成果;“中国常熟世联书院(培训)项目(一期)”等16个项目获2016年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

(四)科技创新
2016年,评估认定科技成果285项,组织既有推广证到期更换385项,共计670项。下达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省建设领域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及标准编制共计183项,补助经费320万元。组织申报了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项目,共107项获得立项,共有75个科研成果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
2016年,在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中,建筑业共有10个项目获省委组织部、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专项资助,资助资金51万元,比上年增长6%。组织申报评审出19名第五期“333”人才培养对象,其中第二层次1人,第三层次18人;2016年度2个“333项目”获得科研资助,共计金额18万元,比上年增长125%。

(五)信息化建设
组织开展了BIM设计大赛,有8个设区市、55家企业参与;编制完成《江苏省BIM设计基础标准》,为我省民用建筑设计中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通用原则和基础标准。研发了BIM技术协同设计应用平台和基础数据库,通过对全省BIM建模软件、BIM设计能力以及模型数据等资源进行整合,为企业提供在线设计桌面、建模插件、工作空间、设计分包以及协作过程管控等服务,从而降低企业工作成本、促进BIM技术推广应用,全省企业在BIM技术应用上投入资金577.9亿元,应用BIM技术的施工项目1573个,施工面积2570.5万平方米。

(六)工程建设标准
全年制定发布地方标准24项、标准设计5项。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将原973项强制性条文(条款),精简为47条(款);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对21项标准和31项标准设计进行了复审,继续有效的标准12项,标准设计5项;修订的标准9项,标准设计8项;废止标准设计7项;合并修编为通用图的标准设计11项。开展了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等重大标准宣贯,参训专业技术人员达2000余人次。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情况检查,以及光线到户标准实施情况检查。

六、质量安全
(一)工程质量
2016年,全省共获国家“鲁班奖”7项,国家优质工程13项,获奖总数位于全国前列;南京燕子矶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获2016年度获中国土木工程最高奖“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28项工程获中国安装优质工程(安装之星)奖;286项工程获全国建筑装饰奖(建筑装饰类198项,建筑幕墙类88项);获全国建筑装饰设计奖13项。499项工程获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二)质量监督
全省建筑施工受监工程79783项,总建筑面积8.19亿平米,在建项目签订和新开工项目补签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的工程116782项,竣工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28905项,“两书一牌”做到了全覆盖,同时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98788项。
完成质监人员监督级别晋升和类别增项工作,305人申请监督级别晋升,经审核,符合条件259人,通过率84.9%; 45人申请类别增项,经审核,符合增项条件41人,通过率91.1%。
考核质监机构105家,安监机构l08家,质监人员291名,安监人员216名。其中,质监机构优秀27家,合格77 家,基本合格1 家;安监机构优秀27家,合格70 家,基本合格11 家;质监人员优秀91 人,合格192人,基本合格8人;安监人员优秀54 人,合格147人,基本合格15 人。

(三)安全生产
2016年,全省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15起,死亡120人,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对事故所涉及的118家本省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处罚,集体约谈了南京、苏州、南通市主管部门和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对52家外省施工企业,向属地主管部门发出建议处罚函。对事故企业相关责任人(施工和监理单位法人、项目经理、总监)484人进行强制培训。

七、市场监管
(一)诚信管理
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和信息数据共享管理,实现了全省各地企业库、项目库和人员库信息与省建筑市场信用平台数据实时对接关联,截至2016年底,我省“一体化平台”共纳入企业40266家(含施工23212家、监理1144家、城市规划94家、城市园林绿化890家、工程勘察228家、工程设计1294家、造价咨询588家、招标代理715家、施工图审查55家、房地产开发10273家、房地产评估320家、房屋拆迁427家、物业1026家),各类人员1899246人(含注册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技术工人及省外关键岗位人员),参与信用评价的施工企业20645家,项目登记85773个。

(二)招投标管理
2016年,全省发包登记18334个项目,房建面积33430万平方米,投资总额24488亿元;发包标段36637个,合同总价5515亿元。招标发包24377个标段,中标额3806亿元;直接发包10068个标段,合同价1957亿元。招标发包中公开招标22405个标段,中标额3278亿元;邀请招标1972个标段,中标额527亿元。通过招投标节省投资377亿元。
省办直接监管36个项目,投资总额90.81亿元;招标400个标段,中标价24.59亿元。其中施工169个标段,中标额17.7亿元;材料设备80个标段,中标额5.98亿元;设计监理148个标段,中标额0.91亿元。
全省共计24377个标段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率92.2%。其中施工17813个标段,电子招投标率96.7%;货物573个标段,电子招投标率65.6%;服务类4093个标段,电子招投标率80.6%,其中监理3585个标段,电子招投标率96.2%;电子资格预审1530个标段,电子预审率61.7%。远程异地评标2926个标段,占51.5%。

(三)造价管理
发布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修编、调整2014定额工料机库,做好价税分离工作;完成价税分离体制下各地材料指导价和信息价的发布工作,实现建筑业“营改增”在工程造价的平稳过渡。
全年累计完成200个省管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共计金额18.42亿元。建立了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检查人员名录库,全省共有790多名各企业、部门的专家和造价管理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入库。在省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了33家咨询企业,在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20个专业检查人员组成5个检查小组,分赴全省13个市和3个省管县进行检查。完成了对全省594家咨询企业统计报表的二次审核工作。全省共有9143名造价工程师参加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络继续教育,997名造价工程参加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络继续教育。

(四)资质管理
2016年,共受理申报企业资质31865件(份),核准各类资质31369件,报部2399件。其中:受理设计施工类资质15446件,报部1926件,办理信息变更7462件;受理房地产类资质5935件,办结5848件,报部216件,办理信息变更415件;受理工程建设类资质3593件,办结3451件,报部257件,办理信息变更2047件;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6891件,办结6866件。发放三类人员证书35000本,办理三类人员变更66984人;受理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167389份,办结166851份,发放各类注册证书157467本。
在去年完成6315家企业资质换证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有序推进换证工作的展开,完成4943家企业资质换证工作。

(五)清欠管理
2016年,全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应取消保证金共11项19.7亿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1632件,较去年减少298起,同比下降15.4%,涉及金额22.7亿元,同比减少0.7亿元;结案1341件,解决拖欠工资15.8亿元。全省共引发农民工群体性讨薪事件41 起,同比减少16起,结案36起,未发生一起群体性恶性事件。38家建筑施工企业被限制全省市场准入、2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全省通报批评、29名施工项目负责人被限制全省建筑市场准入和43名建筑劳务人员被全省通报批评。


注:固定资产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农民居民平均收入等数据摘自《2016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第二部分  发展特点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建筑业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新实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步伐,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建筑产业发展质量,注重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注重建筑业在改善民生、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推进建筑业发展改革中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要、打造新动力,促进江苏建筑业成为具有较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现代产业、节能环保的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一、建筑经济运行平稳。全省建筑业发展总体情况良好,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2016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2.95万亿元,同比增长4.8%,工程结算收入2.54万亿元,同比增长4.4%,利税总额达到2276亿元,同比增长2.3%;建筑业增加值4173.7亿元,占全省GDP比重5.5%,支柱产业地位保持稳固;建筑业从业人员年均劳动报酬达到人均5.2万元,同比增长5.3%,是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3倍,高于全省人均劳动收入,建筑业对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扩大城乡就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区域经济稳中向好。2016年,南通市产值总量超6900亿元,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态,连云港、扬州、淮安建筑业产值增长8%以上,常州、苏州、无锡等市走出低谷,实现了增长,苏北地区产值达到6805.3亿元,占总产值比重23.1%,与苏南、苏中地区差距进一步缩小。南通、南京、苏州、扬州、泰州 5个“建筑强市”产值达到19625.0亿元,同比增长4.4%,占全省建筑业产值的66.5%。县域建筑经济继续保持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全省建筑业营业额超过200亿元的县(市、区)32个,通州区、海门市、海安建筑企业营业额均超千亿,位列全省前三位,建筑业已成为苏中、苏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坚实基础。
三、市场开拓取得突破。2016年,省外市场进一步向好,市场份额稳中有升,全年省外产值达到1.2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5%。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规划、振兴东北、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北京、天津、重庆、海南、广东、安徽等传统地区保持稳定增长,华中、华南、西南等区域产值增幅在20%以上。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境外市场拓展前景良好,在保持亚洲、非洲、中东等传统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6月参加澳门葡语国家高峰论坛,对接葡语国家建设领域合作;9月份在俄罗斯成功举办建设领域合作推进会,积极探索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截止2016年底,我省赴“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和建设项目已覆盖沿线64个国家中的54个,完成境外营业额91.1亿美元,同比增长3.9%。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把开拓国际市场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形成了一业为主、多元发展,国企、民企并驾齐驱的格局。
四、产业结构逐步优化。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建〔2014〕111号),确立了以装配式建筑为基础的现代产业拉开序幕,编制了《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建造2025行动纲要》,明确了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培育了4个示范城市、39个示范基地、8个示范项目,目前全省共有10个示范城市、68个示范基地和26个示范项目,为我省建筑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谋划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扶持本地市政、轨道交通、电力等企业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为全行业调整经营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了支持。去年苏州在全省率先采取联合体招投标方式,支持我省企业参加轨道交通建设,实现我省建筑企业在轨道交通领域“零”的突破。
五、创新驱动步伐加快。坚持把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科技创新作为提振行业发展的助推器,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现了绿色建筑从立项、规划、设计、图审、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建成覆盖全省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现了与省数据中心连通,形成覆盖全省的能耗监测网络,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测覆盖面积达2925.3万平方米,监测楼宇数量全国最多;坚持以信息化能力的提高带动建筑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发展的质态,年内编制完成了《江苏省BIM设计基础标准》,明确了我省民用建筑设计中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通用原则和基础标准,积极推广BIM技术在施工中的应用,加快实现建筑信息技术的提升,提高生产效率。全年共有75个科研成果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对建筑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上升。
六、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和要求,针对全省建设工程规模不断增长,质量安全监管资源不足问题,在全国率先试行建筑行业安全总监制度,完成了建筑工程五方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监督巡查,促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加快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督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能力。按照安全专项整治要求,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专项行动,4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随机检查在建工程286个,发现各类隐患1222项,对16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责令停工全省通报;对5个城市开展了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取18个项目、24个单位工程,并通报检查情况,构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防范体系,全力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工程。
七、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会同省信用办联合发布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优化了对企业信用评价的标准,深化了评价结果在日常监管和评标过程中的应用,有效推进了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进一步营造了公开、公正的建筑市场外部环境。完善了“一体化”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市场主体行为,通过数据比对,一次性查处400余家省外施工企业存在“挂证”行为,提升了信息化监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住建部《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要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应取消保证金共11项19.7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进一步完善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相关办法和制度,研究出台了《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有效推动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力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完善与条例配套的办法制度,扎实做好计价管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工作。

第三部分  发展目标和任务

2017年,江苏建筑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实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以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重点,促进建筑业调结构、补短板、稳增长,努力开创建筑业发展新局面。
一、深化改革 促进发展
坚持用改革的新举措,推动转型发展,不断加快建筑业结构性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活力。    一是认真做好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会议筹备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建部《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提请省政府召开五年一次的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研究出台加快我省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和措施,谋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思路、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积极推进建筑业深化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支撑。二是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以推进工程总承包作为建设工程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改革的重点,研究出台我省《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方法措施,探索建立与工程总承包方式相适应的招投标、施工许可、分包管理、竣工验收等制度,为建筑业企业实行工程总承包提供支撑。指导试点城市宿迁实施试点工作方案,在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和PPP项目试点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建设。年内选择公布一批示范项目、示范企业。三是落实工程监理改革举措。按照住建部有关我省推动工程监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批复要求,“坚持市场化、国际化方向,进一步破除政策约束,推动工程监理向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向发展”,研究调整相应的政策制度,选择项目和企业试点示范,推动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工程服务商转型。四是探索工程管理新思路。进一步规范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清理许可和备案的法定以外前置条件,优化工作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二、推进转型 提升能力
新的历史时期,建筑业的产业转型、提质增效迫在眉睫,也必须在促进稳中求进的同时,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改善供给,释放新的发展动能,以提升科技水平、创新建造方式、管理方式为依托,走转型升级发展之路。一是向基础设施领域转型。落实支持我省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的各项措施,扶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城市大型基础设施领域,拓展发展空间。在南京、南通、苏州等市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徐州、常州、无锡等已开展或计划开展轨道交通建设的城市推广试点经验。推动有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非试点城市,出台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有条件施工企业参加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融资和建设。二是提升装配式建造能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提升施工能力,并向开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等上、下游产业延伸发展。结合工程监理改革,探索建立适应装配式建筑的监理规范制度。将企业装配式建筑施工、监理业绩纳入“一体化平台”,为评价企业相关能力提供依据。优选公布一批装配式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名录。三是推进“互联网+建筑业”行动。总结推广我省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管理的经验,推广BIM技术在施工领域和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提升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应用信息管理技术的能力。四是培育“建筑工匠”队伍。强化对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等专业技术队伍能力培养,通过继续教育等形式,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BIM技术等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的培训。推动人社部门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职业技术人才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培育企业急需的技能性人才,做好职业技能的鉴定工作。制定建筑业现代产业工人培育计划。
三、加快“走出去” 拓展市场  
建筑业是外向型行业,必须“走出去”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25号)要求,促进企业走得出、走得稳,在国际竞争中强筋健骨、发展壮大。一是组织境外建设领域合作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我省建筑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及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组织在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建设领域合作推进会,开展经贸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作用,拓展东北亚市场。二是提高对“走出去”企业服务水平。联合省商务厅组织全省境外施工企业,建立我省建筑企业在国际建筑市场活动信息数据平台。会同相关行业协会加强对国际建筑市场动态研究,收集世界基础建设发展动态,了解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时掌握境外建设工程和人才需求情况,为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提供基本信息支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走出去”经验交流。三是积极开拓省外建筑市场,优化市场布局。加强与兄弟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企业在省外施工中遇到的瓶颈和障碍,消除地区壁垒,化解地方保护的阻力。支持企业在巩固省内市场份额的同时,在省外拓展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业务,承揽大型标志性项目;在开拓华北、西北和南方市场的前提下,积极开拓中东部市场。
四、提升质量 保障安全
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重于泰山。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一是加强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严格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强化政府监管,不断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五方主体责任人对质量终身负责的各项制度全面覆盖。二是加强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作用,改进和完善监管执法方式,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行为,推动建筑安全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研究出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用语标准及数据交换标准》。鼓励实行政府监督执法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发挥市场的“门槛”作用,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实施,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三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落实建设工程三级质量检查制度,明确不同主体、不同阶段的工程质量检测责任,尤其提高施工企业质量检验能力。进一步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细化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和安全监管规程,保障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制定《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监督规程》。四是落实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按照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认真落实省编制的《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完善我省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工业化建筑工程验评工作,促进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提供质量验收保障。年内对在建工程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模块(单元房)建筑体系、木结构等装配式结构工程等进行验收规程落实督查。
五、加强监管 规范秩序
建立以守信誉、讲诚信为主体的建筑市场环境,积极促进政府的职能向服务和监管转变,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一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引导企业从重资质升级向重信用评价转变。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完善相关制度,推动信用评价在资质升级、招标投标、评优评奖方面的应用。研究建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适时发布《江苏省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二是加大市场违法行为查处。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健全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清出,构建透明公开、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各地执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状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工资支付、诚信记录及用工信息等信息的互联共享。推动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范围,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四是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保证金的意见精神,与财政、银行等多部门联动,在落实取消保证金返还的同时,研究规范保留的四项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推行保函缴存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五是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按照“共建、共管、共享”原则,健全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一体化平台。将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与资质资格、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管理相结合,实现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各环节的一体化联动监管。通过信用平台,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等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促进监管透明化、规范化,接受社会监督。研究制定《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一体化平台管理办法》。
2017年,落实“十三五”规划重要的一年,是建筑业发展新的里程碑,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创新,持续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落实“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向更高水平建筑强省迈进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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